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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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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职称评审所需材料的通知
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09-05-06| 点击:

各位老师:

根据学校职称评审通知要求,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
一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

(一)教师系列

1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;

2、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(教师系列用)》;

3、《主要教学工作业绩水平证明表》(教务部门认定);

4、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项目证明(科技处提供);

5、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(只填写基本信息,正高一式五份,副高一式三份);

6、论文封面、目录、首页复印件,检索证明,获奖证书复印件,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,现职称证书复印件等。

(二)其他系列

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;

2、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(其他系列用)》;

3、《主要教学工作业绩水平证明表》(教务部门认定);

4、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项目证明(科技处提供);

5、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(只填写基本信息,正高一式五份,副高一式三份);

6、论文封面、目录、首页复印件,检索证明,获奖证书复印件,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,现职称证书复印件等。

其中,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可于初评结果公示后再提交。已提交的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》如不需修改,则不用再次提供。

二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

(一)教师系列

1、《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;

2、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(教师系列用)》;

3、论文封面、目录、首页复印件,检索证明,获奖证书复印件,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等。

(二)其他系列

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;

2、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(其他系列用)》;

3、论文封面、目录、首页复印件,检索证明,获奖证书复印件,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等。

上述所需材料请您务必于5月11日12:00前交到刘清洁处。教学业绩认定、科研项目证明由学院统一组织。所需表格见附件。

联系人:刘清洁

电 话:823178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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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5日